阳台属公摊面积吗?
这个要看你买房时,你们签订的购房合同是怎么签的了! 一般情况下,如果房子是高层(总高10层以上)的话,公共部分的阳台属于公共部位,理应不算在你的房子的套内面积里,所以就不会算你的公摊部分; 如果买的是低层(总高4到6层左右)的话,一般会在购房合同中标注为“半赠送”,即一半计入房屋建筑面积,一半不计。 当然,还有一些比较无耻的开发商,会将本应计入产权面积的阳台面积以“赠送”的方式提供给购房者。但如果发生漏水等情况,这些“赠送”的面积也是要维修的,毕竟不是业主自己的产权部分。
关于阳台的计算规则,在《房产测量规范》中有具体的规定: 对于非封闭阳台,按上盖水平投影的一半计算;对于封闭阳台,按上盖全部面积计算。 上盖是指阳台上面那个顶啊,如果是高层的话,就是建筑的外围梁或框架结构柱;封闭指的是你在阳台外面那层玻璃。
我买的是二手房,当时签合同时,合同上写着“房屋建筑总面积139.6平方米(其中共有使用权面积7. 85平方米)”的公有住宅是按套内建筑面积还是总建筑面积?
我的理解是这样的: 我在百度搜索“房地产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时候看到这么一段话 从这段话来看,建筑面积=(套内+分摊)x100%,所以,你的房子就是(139.6+7. 85)x100%=147.45平方米了嘛! 但是如果这样算的话就太傻了。因为,这个建筑面积里面没有扣除公共部位和楼梯等。 所以,应该以“套内使用面积”为基数来计算才是正确的吧!即: 综上可以得出结论:你这套房的总建筑面积应该是139.6x100%-7.85x100%=147平方;而套内使用面积达139.6x100%(或减去其他非居住用途的部分,比如厨房、卫生间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