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是不是终身产权?
1、首先,我国的土地都是国有的,你没有权利永久拥有。 其次,所谓“别墅”,其实是中国特有的房地产项目,在境外绝大多数国家是没有的(我指的项目是带单独庭院和车库的好房子);在中国,一般只有低层住宅(4-6层)才会被称之为“别墅”,而这类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通常为70年或50年。
2、《物权法》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自动续期。目前,中国多数城镇的土地使用权限都为50年,这里说的50年是住宅用地的使用权期限,而不是房屋的产权年限。所谓的“自动续期”,并不是说这栋房子的所有权就永久属于你了,而是你的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延长了。至于延长时间如何计算,是否要交纳土地出让金等,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
3、当然,现在有一些新开发的楼盘,开发商会刻意把土地使用权的起始时间写成是2000年或者1998年,这样看起来好像土地使用权的时间很短了,只剩下十几二十年了。其实,我国法律规定,土地在出让时,最长使用权时限不超过80年,但只要你一直缴纳着土地出让金,那么土地就一直是你的。你买到的房子,实际上就是这栋建筑物的所有权和这座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