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扩宽怎么申请?
一、什么是违建 首先我们得知道“违建”这个概念是个什么含义! 在《城乡规划法》中对于违章建筑的解释是: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超过乡村规划许可期限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物和构筑物属于违建。 从法律定义上可以看到,一般农村的自建房,只要没有办理过合法的审批手续就属于违建;而城市房屋的违建主要指的是在国有土地上未经审批私自搭建的房屋或超建部分,比如加盖了楼房的顶楼又加了层等。 其实很多农村房屋也存在违规建设的情况,比如在2018年之前很多农村建房都没有办理相关的宅基地用地批准书和建设施工规划许可证,那么这些房屋是否也是违建呢?这就要区分情况来说了! 二、哪些不属于违建 农村房子到底算不算违建还得看其是否符合下列3种情况: (一)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已经修建的老房子 这个规定主要是针对农村一些年代比较久远的房子,一般来说可以追溯至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房子都属于这类老房子。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且没有超过占地的标准,则该房子不是违建,不需要对其进行强拆。当然,如果要进行翻新改造也是需要重新申请办理手续的。如果是新修的房子,那么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判断是否需要补办相关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1987年前建造的老房子因为历史因素不属违建房,但如果有扩建、加建的行为仍然要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才合法合规。否则依然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
(二)1987年之后建的,但没有办理建设用地和规划手续,但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这种情况也属于合法的建筑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有土地证但是没有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规划许可证的建房行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是在乡镇范围内建设两层以下的住宅则不算违法建筑,而如果是在县城或者是省府所在地的城镇则是违法建筑。 (三)1987年后新建的农村住房,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就擅自建成的,一律按违建处理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拆除 如果你的房子被认定为违建,那究竟会不会被强拆?是不是就没有办法挽回了呢?也不是绝对的! 对于那些不符合以上三种情况的违建,一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来减少损失:
1.自行拆除,无需补偿。 一般只有一些影响市容市貌、存在安全隐患的违建才会被强制拆除,所以如果你所建的违章建筑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即可以由当事人主动申请自行拆除,而且不用给予任何补偿及赔偿。
①当事人在收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没有及时拆除,而是逾期不拆的;②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既不自行拆除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协商一致后,由当事人自愿拆除的 像征地拆迁过程中的违建一般就是指征收方与被征收人因征收土地产生的矛盾激化而产生的纠纷,此时,拆迁方往往会采用以拆代补的方式来进行补偿。但如果双方能就拆迁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话,也是可以自己协商让当事人将违建自行拆除的。
3.经过法定程序判决拆除 这里所说的法定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并告知当事人有权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如当事人仍有异议,再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后,仍由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强制执行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