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评估阳台如何计算?
关于阳台,目前国家相关部门没有出台统一标准。房屋交易过程中评估公司对于阳台的认定大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 未封阳台:未封闭的阳台无论是否具有使用功能(洗衣晾衣)均不计入房产建筑面积,评估时仅以墙外框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高再乘上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价格确定评估值。 二、 半封闭阳台:与未封闭阳台的界定相同,但注意如果带有一部份可开启窗扇,那么只要这部分面积没有达到整个外墙面积的1/3,就应认定为有使用功能,在评估时应按上述办法确定评估值,但如果其面积已经达到或超过整个外墙面积的1/3,则应认定为全封闭阳台,计入全部建筑面积并按有关室外地坪等相应项目评估参数计算评估值。
三、全封闭阳台:通常情况下指带有完全开放式的窗扇且无法开启的外墙,在评估时按室外地面至外墙脚高度乘以墙体厚度再乘上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价格确定评估直;当然,如果属于带有一部份可开启窗扇的全封闭阳台则应按上述办法确定评估值。需要说明的是这种情形下封闭阳台的顶盖若为钢架结构且其下部没有围护设施(无围护结构),则在评估时应当将其拆除,以再现房屋真实状况的方法重新估算。
四、凹阳台:一般情况下是指墙面向外凹入,底板向内的阳台,属不可通行的阳台,在评估时不计入房地产价值,而凸阳台由于具备通透明亮等特点并大多具有使用功能,其在评估时一般视为可计入房产价值的室外平台,具体评估时可根据其实际情况分别按照室外地坪、室外楼梯、室外平台及扶手等相关项目的参数进行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