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厅用多少瓦的灯?
在一般情况下,一个100平米左右的居室,各个功能区对光照的要求有较大的区别。对于餐厅、客厅和厨房等日常活动使用频繁的区域,需要有较好的光照,每平米适宜的照度为300~400勒克斯,如按照平均每个功能区域10平米左右的面积计算,适宜的灯具功率应在200W左右。
卧室及书房等区域对光的要求稍微低一些,每平米适宜的照度为150~250勒克斯,同样以10平米的使用面积计算所需灯具功率分别约为150W和250W。相比较而言,卫浴间、走廊等区域的光照度要求较低,以每平米100勒克斯计算,一般30~50W的灯具即可满足需要。所以,对于一般家庭而言,通常备有1000W左右的灯具即可满足整个居室的需要。
在实际的居室中,人们经常会因为光照不足或者局部太亮而感到不舒适。对于前一种情况,通常是因为人们在选择灯具时没有考虑到“余光”,从而造成灯光的实际照射面积小于光源的发光面积。以常用的40W的四灯头吊灯为例,实际的照明面积在2.4平米~2.8平米之间。因此,如果在一个6平米左右的客厅中安装一支四灯头的吊灯就很难达到良好的照明效果。
为避免这种现象的出现,用户在购买灯具时,要询问清楚灯具的实际发光面积(也可以在实际安装后进行大致测量)。一般而言,四灯头照明吊灯的直径在800毫米左右即可满足3.5平米空间的基本光照要求。对于后一种情况,主要是用户在购买灯具时通常会下意识地按照房间总体积选择灯光功率,由此造成灯具在点亮后,中心过亮,周围过暗。
这种灯具往往造成室内光照度中心值与平均值相差过大,在实际使用中并不舒适。因此选择吊灯时,要注意灯泡的大小与灯具大小保持适当比例。通常灯具与灯泡面积之比不应大于20:1,只有当灯泡与灯具相得益彰时,光线才最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