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绿化阳台?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6.1.3规定,阳台是指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
按结构功能分类,阳台可分为悬挑式阳台、凹入式阳台和凸出式阳台;按空间位置分类,阳台可分为封闭阳台和开放阳台。所谓“封闭”是指阳台采用封闭窗或墙体与窗户相连;半封闭是只有部分墙体与窗连,但面积大于1/4;不封闭指无隔断、无窗的敞开式阳台。因此严格来说,非全封闭阳台不是真正的阳台,而应归属同一楼层同体量的凹窗和凸窗中。 而根据《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第7.4条及《建筑物设计规范》(GB50001—1998)第7.4.4条的规定,住宅建筑应有一定数量的公共绿地,其数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1 表中“每户”是指一套住宅的单元套内建筑面积。
根据上述规范的要求,每套住宅都应至少有一间卧室或起居室(厅)的采光通风阳台。
目前对普通商品住宅而言,这一标准已经很难实现。因为很多高层住宅将一部分阳台纳入了建筑面积,这样对于开发商来说可以增加利润;购房者多出的房款可以使房价上涨,对于银行来说可以增加放贷额,提高利润率;地方政府也因此增加了财政收入。虽然这一做法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质疑,但是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那么,有没有一种既满足使用需要又不太增加工程造价的办法呢?答案是有的——利用屋顶花园来代替一部分阳台的功能就是很理想的一种方案(见下图)。
这种设计方案的特点是:既能达到良好的景观效果,又能给住户提供休闲场所,而且还具有保温隔热、吸收噪音、美化环境的作用以及一定的防灾避险功能。在北方严寒地区,屋顶花园还有利于屋面保温层的老化。由于没有直接暴露于室外,所以也不会出现阳台因暴晒而导致老化的问题。同时,还可以减少雨水流失,保护城市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