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封包押金是什么?
我买的房子有个大阳台,因为喜欢,所以准备封起来做房间。在装修公司量房之后去物业办手续,物业说要收取2000元封阳台押金,理由是开发商和物业没有交接清楚。 后来找到开发商,开发商说让找物业,又找到物业,让我出具房屋质量合格证明(这个证明开发商当初买房子的时候就让写了),我找了当地质检站,结果人家说我这是个人行为,他们没法给我开这个证明文件!我又去找开发商,开发商说他们没有这个证明文件就不能给我盖章,反正就是互相踢皮球……现在不知道怎么办好了。
各位大神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事情啊?怎么解决的啊?
补充一下,我的房子已经过了五年质保期了(虽然我觉得房子质量没问题,但是法律上这样算吧)
装修公司为了降低装修风险和成本,要求你付的“定金”、 “诚意金” 、“意向金” 、“订金”等都属于法律意义上不存在的非法费用!属于“霸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91. 订立抵押合同,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国家禁止以不动产设定抵押权。对于住房这类不可移动的不动产设立抵押权,由于房地产管理机关没有设置抵押登记的专门机构,因此不能直接进行抵押登记。但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一般20-30元/平方米)。 在签订合同之前,应查看受托机构的资质证书及工商营业执照,并到其注册地工商局查询该代理机构是否存在及其经营状况如何等信息。同时,还要认真核对受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是否真实有效以及是否有明确的事项内容约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