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算首套房吗?
不算,根据我国的房贷利率政策,首付比例依据家庭名下房产数量认定,即便是在小县城买一套房,只要在央行征信报告中体现有抵押记录,即认定为二套房贷,首付6成起。 当然,在非限购城市,如果名下无房无贷,即使购买别墅也没有影响;而在一些限购城市,虽然买了别墅,但如果能提供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凭证,也可以认定为首套住房,按最低首付比例执行(各地规定不同)。 很多人以为,既然已经限购了,银行征信报告和房产部门应该会有记录的,其实未必如此。
以前很多城市的房地产调控只限于“限制本地居民购房”,外地人买房不受影响,所以很多外地人在大城市买了房子,回去在小县城也能再买一套。这样的做法,在房地产火爆的年代没有引起什么监管措施,到了现在,这种情况就明显不符合调控的政策导向了——无论是否限购城市,只要家庭名下有一套住房,再买就属于二套了,贷款首付比例都会提高。
但是,这种“认房又认贷”的规则并不适用于公积金,如果使用公积金贷款,不管有没有房贷记录,都是按照首套房贷标准计算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是基准利率上浮20%,而公积金贷款是基准利率,所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别墅完全可以按照首套房贷对待,享受最低的首付比例。只不过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受缴存时间、缴存基数等因素影响,不能无限叠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