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的院子有产权吗?
有产权,这个产权是别墅庭院所有! 别墅的产权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是地上建筑部分的产权,这部分的产权一般在70年~50年间;另一部分是庭院的产权(如果没有庭院,则不存在此问题),其产权年限与房屋所有权年限相同。 当然,有些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会对土地边界作出约定,即划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范围,如果超出土地边界就是违法用地了。
对于别墅庭院是否包括在土地使用权范围之内,要看当地政府当初的规划图,如果规划图中明确标示该地用于建设XX平方米(实际面积比这多一点)的X幢别墅,并且画出了四至界限,那么,该界限之外的部分就属于公共道路或公共场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如果当时的设计图纸中没有标明具体的地界,而只是大概的方位,且开发商也并未按照图纸建造,而是多了一些绿化等,这种情况一般属于开发商违约,业主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很多别墅区的地面车少,为了提高绿化率,有的开发商会利用地下室做停车库,将车位下沉到地下,这时如果有小区的道路经过地下车库的口,虽然视觉上好像看不到地下车库,这种情形下,车库的产权归谁呢? 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下,地下车库和车库周围的绿化应该属于开发商所有,但土地局在颁发土地使用权证的时候,会明确标示土地的用途和使用期限。
如果该地块的用途确定为住宅,则属于住宅用地,使用期限为70年;而商业用地的使用期限是40年,工业用地的使用期限是50年。 如果这块地被批准为商业用地,开发商却建成别墅区卖给了业主,那么,尽管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但由于土地用途发生重大改变,且未经有关部门审批,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现违章违建,受到处罚的不是业主也不是开发商,而是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