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叫别墅吗?
首先从字面上解释一下“墅”的含义—— 《新华字典》中关于“墅”的解释为:“供居住用的建筑,有别墅、山庄之称”。 所以从字面含义上来讲,“别墅”的确是一个形容“住宅”的词汇; 但现实生活中很多建筑并非“供居住用的建筑”——比如图书馆(北京朝阳区的第一图书馆是郭沫若先生写的馆名)、博物馆(天津博物馆新馆是由美国传奇建筑师艾克设计的中国第一家博物馆)等等。这些公共建筑和设施,如果用“墅”来称呼显然是不合适的。
再来看第二个问题。 2014年3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其中明确了 “住宅”是指专门用于居住的房屋; 而“商住”是指商业与居住相结合的建筑物。 所以答案也就有了—— 1.“独栋商品住宅”指的是占地上百平米、高度一般在三层以内的住宅(这里不考虑平房的坡屋面,因为盖瓦片的方式在南方不少地区很普遍)。由于容积率很低,这类房子往往价格也十分昂贵。这种房子一般都有独立庭院,所以也有“花园洋房”或者“别墅”之称。
2.“普通商品住宅”即现在所说的“普通住宅”,它和“豪宅”“公寓”等概念不是同一范畴。普通住宅一般指单层建筑,结构为砖木或钢混,层高一般在3.2米以内;或是多层建筑,结构为砖混,最高不超过6层,以5层为主。普通住宅的价格相对较低,适合广大消费者群体。 所以你看,同样是“居者有其屋”,但“别墅”这一词语却无法涵盖所有满足“居者有其屋”条件的房子 。